目标是根据所研究的具体问题确立的,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问题的实质和范围加以明确说明。明确地指出问题就等于解决了问题的一半。界定问题要全面虑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在需要方面,除考虑本单位的需要,要考虑有关单位的需要;在可能方面要考虑本单位的条件是否可能,以及客观环境是否允许。当然,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把目标弄清楚。当然,创造条件要有一定的基础,界定了问题,便可以将目标具体化。
从品牌营销策划VI设计的特点出发,在确定目标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内容:
(一)主题意识。品牌营销策划大多是委托他人进行,因此策划者必须弄清委托者的意思要求,即主题明确。把有限的时间和智慧专注其中,避免南辕北辙。在确定主题时,避免同一化、扩散化、共有化三种错误倾向。主题切忌多,有时目标过多则会分散精力,最后一个目标也未达成,要“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逐一地实现每一个目标”。
(二)辨证求解。策划可以理解为“实现目标”为一方,以“资源环境”为一方,寻求连接二者捷径的工作过程。但大多数品牌营销策划面临的问题,如果按线性规划求解,根本无解。换位观察,打破思维定式的束缚,换个角度辨证求解,往往会出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情况,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三)可行合理。就是在给定的条件和约束的限度内,适于达到既定目标的行为方式。具体来讲,就是在掌握内部结构的基础上,从全局出发,不急于求成,抓关键量力而行,先易后难。目标既不要过高,经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也不能太低,浪费资源。总之要合理,确定适当的工作范围,从而避免盲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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