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产品类别都针对一类特定需求的消费者,比如喜欢科技的人群、喜欢艺术的人群、喜欢旅行的人群、喜欢下午茶文化的人群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品牌有时会成为某一群体成员的联结纽带:如美国哈雷摩托车,引发了群体性的“粉丝”行为。特定人群的品类文化,也体现在一些共同的行为中,比如,喜欢阅读某类书籍和某种杂志,喜欢看特定主题的新闻,喜欢喝红酒,喜欢探险户外活动等。每一个产品类别,都会使人联想到某种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特定文化,如T品牌的“创新文化”、食品品牌的“健康文化”、服装品牌的“审美文化”、汽车品牌的“技术文化”等,这些文化特征与人们对该品类最基本的需求相关。每个品类中的个别品牌个性都会从某种角度反射出这种基于品类的“母文化”特征。
标识个性只是我们设计个别品牌个性的出发点,它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积淀而成的。
如果不是这个品类的开辟者,是无法独创出某一品类个性的。而如果某个品牌直接把品类个性作为品牌自身个性,那么只能创造出不鲜明的个性,这显然是违背了品牌存在意义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不太可能出现以共有品牌人格作为主要品牌人格特征而具备鲜明品牌个性或显现品牌个性的情况。
品类和品牌,犹如群体与个体的关系,品类个性会影响品牌个性,而品牌个性又一定是有其独特之处的,有时对品类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也会产生积极影响。
人和时代设计
品牌设计、VI设计、标识设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