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说检验广告表现酝酿出的气氛、味道、格调等,通过长期的广告战略的实施聚集起来的“外延与内涵”。我已经详细地讲到这点,关键的是,要从另一个层面上研究这个问题,即上演作品时是否延续使用迄今积累过来的广告的形象和表现。广告以保持连续性为宗旨。因此商品虽然没有任何变化,广告却变成另一种“外延与内涵”,结果会导致长期建立起来的形象半途夭折,形象资产归为虚有。当评判新的表现形式时,“外延与内涵”是必不可少的项目。
当一个广告业务人员想:“我们公司的商品A’的‘外延与内涵’是什么”时,他的商品广告就已经彻底失败了。正像前面说到的,“外延与内涵”应该是已经语言化的,广告用户和广告代理商共同拥有的东西。也就是说,在视觉方面是一种类似物体存在的标志设计的东西,同时也是一种气氛,一看就能识别是那个品牌。
企业希望商品在市场上更加具有活力,因而也常希望广告有些变化。“宣传部长换人了,广告也要换。”“总经理说了,想请一个他喜欢的明星。”诸如此类的话语,如果是认真的就非同小可了。“换广告”这种议论在一定的时间内肯定会引起商品卖不出去、市场占有率降低的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告经常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地位。
然而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当你面临被迫更换广告、更换演员这种销售上的重要环节时,大前提是保持住“外延与内涵”的延续性。也就是说要保持形象资产并使其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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